概述
过境(C类签证)
外国公民须持有效过境签证才能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此项规定也有例外情况,比如有些游客适用豁免签证计划,无需签证即可在美国过境,还有一些游客的所在国政府与美国达成协议,允许其国民在无签证的情况下赴美旅游。
如果游客在美国短暂停留的目的不是过境,而是探亲访友或旅游观光,则必须申请并获得相应类型的签证,如B-2签证。
船员和机组人员(D类签证)
在美国境内的船舶或航班上服务的外籍船员和机组人员需要申请针对船员/乘务组的签证。在美国或其领海区域过境的航班或船舶乘务人员一般要求持有过境/船员和机组人员签证(C-1/D)。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只需D类签证。
如在美国外大陆架区域的船舶上工作,船员可申请其对应的B-1签证来代替船员签证。
乘务人员如处于飞机班次或船舶航线之间的轮休期(即个人/休假时间),如打算入境美国,则还应申请B-1/B-2签证。如同时申请C-1/D签证和B-1/B-2签证,只需支付一笔签证申请费。
条件
要申请过境签证,申请人必须:
- 出示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意图的文件。
- 出示正规客运票据或其他赴目的地交通安排的证明材料。
- 有足够资金来支付过境期间的开销。
- 出示离开美国后前往其他国家的入境许可。
要申请其他C类、D类或C-1/D类签证,申请人应向签证官证明:
- 入境目的仅限于过境或执行船员/乘务工作。
- 在美国期间不会领薪受雇,除非事先获得短期工作签证。
- 只计划停留一段特定时间。
- 有足够资金来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开销。
申请材料
如需申请过境/船员和机组人员签证,应缴纳16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
-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 一(1)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
- 如果签证获发,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
- 如适用,海员证在船员的雇佣合同到期之后将继续有效,并从效力上取代之前使用的所有海员证。如果船员无法出示海员证,则必须提交正式挂失报告。
如何申请
第1步
完成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第2步
缴纳签证申请费。
第3步
在本页面预约面谈。要预约面谈,需提供以下三条信息:
- 护照号码
- 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
- DS-160确认页上的十(10)位条形码编号
第4步
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美国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面谈。请随身携带一份预约单打印件、DS-160确认页打印件、一张近照以及所有新旧护照。如缺少上述任何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
支持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支持性文件可能对面谈有所帮助,但是签证官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签证条件的主要考量因素还在于面谈过程本身。换言之,鉴于支持性文件不太重要,我们对此不作硬性规定,请申请人自行决定是否携带。
注意:请勿使用虚假材料。欺骗或歪曲事实可能导致永久拒签。为保护个人隐私,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领事馆。使/领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不会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
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
- 当前收入证明、纳税单、房产证或企业产权证、资产证明。
-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资、入职时间、是否获准休假、赴美参加商务活动的目的(如有)等。
- 行程表和/或其他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如适用)。
- 银行存折或其他显示账户余额和账户活动的流动资金证明。
- 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
- 对于船员和机组人员: 当前使用的上船/登机通知(最好是原件)。
- 如果您拥有中国海员证,则需提供其第1页(个人信息及备注页)及第32页(修正页)复印件。
- 如果您拥有中国海员身份证件,则需提供其第1-3页(个人信息及备注页)及目前为止所有已使用页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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