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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持申根签证者 (如果签证上无其它注明) 可到所有申根国旅游: 比利时、 丹麦、 德国、 芬兰、 法国、 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 奥地利、 葡萄牙、瑞典、西班牙。 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 无权要求必须签发商务签证。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 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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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清单  | 
 原件  | 
 复印件  | 
 资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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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护         照  | 
 1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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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申请人护照须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 
B、  护照须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非以上四省者,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并提供复印件壹份(半年前开始生效的,不足半年者请提供旧暂住证) 
C、  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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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照         片  | 
 3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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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半年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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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个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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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份  | 
 A、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清晰。 
B、户口本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已婚) 
C、护照须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非以上四省者,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并提供复印件壹份(半年前开始生效的,不足半年者请提供旧暂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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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方公司资 质 证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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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份  | 
 A、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B、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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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财产的证明  | 
 越多越好  | 
 最近6个月的银行存款交易记录复印件,领事馆对银行存款交易记录要求比较严格,要求申请人提供稳定的、半年以上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银行存款交易记录原件以及存款证明。(如申请人提供帐户对帐单,对帐单需要显示帐单的户名,帐号,如果是信用卡的对帐单,请复印信用卡正反面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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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旅行计划  | 
 1份  | 
 旅行的细节(旅行日程),请详细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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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机票酒店订单  | 
 非常重要 
必须提供  |   
客人须知:                                                                      
1、面试完后,领事馆审核时间一般为2—3个工作日(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  
2、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 
3、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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