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签证新闻
各国签证
美国L1签证
香港就业与永居
美国签证
美国绿卡
美国婚姻签证
商务与自由行
外国人来华
Visa to China
代理商招募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网站位置:
首页
>> 签证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施行
2006
年
4
月
2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由全国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取代了已实施多年的护照签证条例。新出台的《护照法》不仅对中国公民护照的种类、签发对象和申请程序等加以规范,而且对护照签发机关的权利义务等也作了明确规定。不仅规范了护照申请程序,同时也加强了对护照签发机关的监督。
发布时间:2007/4/24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3566
© 2007-2019 ABW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相关链接
| 备案号:
沪ICP备08014788号-4
版权所有:深圳市傲申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