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一些中国公民出境时因签证过期而被泰移民局处罚,主要原因是他们没有注意查看入境时移民官给予的停留天数所致。 经向泰有关部门了解,泰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签证只规定入境有效期,一般为自发证之日起3个月有效(即在3个月内可入境泰国)。待入境时,移民官将在入境章上注明离境日起,一般对外国旅游者给予30天的停留期限,期满前可到移民局办理签证延期。如果签证过期,出境时泰方将按每天500泰铢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鉴此,中国大使馆提醒持有效签证来泰旅游的中国公民,注意检查入境章上规定的离境日起,并在有效停留期期满前离境或及时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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