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访日团体观光旅行签证,到目前为止是由日本国驻中国大使馆、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等四处使领馆办理,自2007年5月31日起,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及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大连事务所也将开始办理中国公民访日团体观光签证业务。 自2007年5月31日起,办理访日团体观光签证业务的使领馆及管辖地区如下:
- 日本国驻中国大使馆:除(2)~(6)之外的所有地区
- 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
- 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
- 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大连市除外)、吉林省、黑龙江省
-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大连事务所: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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