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
1、申请人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居留资格须为F2或F5)原件和复印件,及华侨协会出具的户籍誊本;本人来领事部申请。
2、未满十八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为监护人)陪同,并须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系指亲属关系公证、出生证明,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
二、收费标准
普通件:申请受理日起第6个工作日取件,21000韩元/份
加急件:申请受理日起第3个工作日取件,45000韩元/份
特急件:申请受理日起第2个工作日取件,56000韩元/份
三、时间和地点
申请时间:周一至周四 下午1:30--4:00
发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50
受理窗口:领事部办证大厅第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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