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位置:首页 >> 领事馆动态 >> 中外领事馆动态

澳大利亚 关于办理健在证明的新规定

  为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现对我馆办理“健在证明”的方式做如下调整:
  一、自2007年4月1日起,“健在证明”的形式由原“健在公证书”改为"出境定居离退休人员健在确认表"。该表分上、下两联,上联由使馆留存,下联由申请人提交国内有关部门。
  二、申请人应亲自持本人有效护照、有效澳州签证和中国国内颁发的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馆申办,在填写上述健在确认表,并经我馆领事官员核实后,在表上加盖大使馆领事部印章。该健在确认表即办即取,不收取费用。
  三、如申请人因年老体弱或路途遥远等原因,不能亲自前往我馆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办理的方式:代理人填写上述健在确认表并提交代理人本人有效护照、有效澳州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申请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有效澳州签证和中国国内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及委托公证书(无委托公证书的,须提交经中国大使馆授权的当地华侨华人社团出具的委托证明书)。连续3年委托他人代办的,第4年原则上应由申请人自行到我馆办理一次。
  四、居住在首都地区的申请人,本人应亲自到大使馆领事部申办;居住在南澳的申请人可在我馆每3个月到阿德雷德现场办公时,亲自持本人有效护照、有效澳州签证和中国国内颁发的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办公地点申办,随办随取(如因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亲自申办的,申请人应办妥委托公证书或请南澳华联会或南澳华人福利会出具委托证明书,委托他人代办);居住在北领地的申请人,应先办妥委托公证书或请北澳客属公会出具委托证明书,委托他人代办。
  五、我馆不受理邮寄方式办理"出境定居离退休人员健在确认表"。
 
  发布时间:2007/7/24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2683
© 2007-2019 ABW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相关链接 | 备案号:沪ICP备08014788号-4
版权所有:深圳市傲申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