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液体炸弹威胁,韩国建设交通部航空安全本部近日颁布《对液体、凝胶体、喷雾剂安全控制的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对所有从韩国离境的国际航班乘客手提行李中携带的液体、凝胶体、喷雾剂等进行限制。
我网站提醒在韩的中国公民关注有关限制,以避免旅行中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或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韩方《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手提行李中液体、凝胶体、喷雾剂的限制
(一) 所有液体、凝胶体、喷雾剂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二) 所有装有液体、凝胶体、喷雾剂的容器必须放在1 升容量大小可开启的透明塑料包中(约20 厘米 x 20 厘米 ),并完全密封。无法完全密封的塑料包不准带上飞机。超出规定部分须从塑料包中取出,且不准带上飞机。每位乘客只允许携带一个1 升容量的透明塑料包。
(三) 乘客医疗用或婴儿食用的液体、凝胶体、喷雾剂(如婴儿食品、乳汁、饮料)可带上飞机。
(四) 机组人员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二、对在免税店购买的液体、凝胶体、喷雾剂的限制
(一) 通过安检后在机场免税店购买的液体、凝胶体、喷雾剂,或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在机场免税柜台提取的此类货品,在下列条件下被允许:
1、液体、凝胶体、喷雾剂必须装在密封的透明塑料包中;
2、上述包装在旅客登机前不能被打开或被破坏;
3、免税货品收据需附在上述包装上,或放在包装内。
(二) 转机、过境乘客携带的免税液体、凝胶体、喷雾剂,按第二(一)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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