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位置:首页 >> 签证新闻

香港旧身份证将失效

  香港入境事务处发言人今日(712)称:「香港智能身份证换领计划已于2007331结束,而当局已作出安排,分批宣布在2003623日前发出的旧身份证无效。
  
载有出生年份为19581969年的旧身份证已由20061016日起无效,而载有出生年份为19431957年的旧身份证则由2007115日起无效。」
  
发言人称:「下列出生年份的旧身份证将由2007917日起失效:
出生年份
1970/1971/1972/1973/1974/
1975/1976/1977/1978/1979
旧身份证持有人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须在返港后30日内补办换证手续。」 

  居民如尚未在各自的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须立即前往任何一间人事登记办事处补办换证手续。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即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5,000元。

  除非旧身份证持有人根据《入境条例》已丧失永久性居民身份,否则他们在香港的居留权不会因当局宣布旧身份证失效而受影响。

 
  发布时间:2007/7/20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3593
© 2007-2019 ABW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相关链接 | 备案号:沪ICP备08014788号-4
版权所有:深圳市傲申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