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7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之后,留学生们毕业回国的流程更加简单方便了,同时也反映了现在市场经济的活跃,以及市场经济对于海外留学人员的鉴别能力已经足够的强大,并不需要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去鉴别。
那对于确实有需要申请此类证明的留学生应该怎么办呢?其实申请此类证明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驻外使领馆申请,另一种就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11月1日之后,有需要申请的留学生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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