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此类签证要求提供以下文件并译成英文, 法文,德文或意大利文:
访问逗留期不超过90天
1. 邀请信
在瑞士的邀请人,及其配偶须传真: 邀请信,护照和居住证复印件给被邀请人,银行存款清单和工资收入可以只发至瑞士使馆/瑞士领馆
· 邀请信须用英文,法文,德文或意大利文书写,注明邀请人及被邀请人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
和电话号码以及被邀请人访瑞停留时间.
· 瑞士居住许可证或瑞士护照的复印件
· 邀请人提供访瑞期间费用的担保(在邀请信中注明)
· 邀请人近期银行证明
· 邀请人收入清单
2. 签证申请所需文件
· 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可从网上下载: www.eda.admin.ch/beijing
· 近期护照照片一张;
· 护照, 申请人离开瑞士后其护照至少仍有3个月有效期;
· 护照1---6页复印件, 以及其他所有签证的复印件(A4纸)
· 名片
· 亲属关系公证书(如果是亲属)
· 签证到期后按期离开瑞士的声明(须译成英文, 法文, 德文 或意大利文)
· 雇主/单位准假证明或退休证(须译成英文, 法文, 德文 或意大利文)
· 往返机票定单
· 提供全部行程的国际旅游保险。医疗,住院,意外,治疗综合险额必须为欧元30,000/人
· 签证费(55瑞士法郎, 以人民币支付, 目前为每人350元,请自备零钱,使馆不设找零。)
3. 签证审阅
瑞士使馆/领馆审阅资料后将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申请者必须出示往返确认机票后签证方
可签发(鉴于某些补充资料的准备需要近2个月,瑞士使馆/领馆建议申请者尽早申请).
原则上申请资料可邮寄到瑞士使馆, 但申办时间较长! 瑞士使馆不会给邮寄者打电话通知
资料齐全与否! 如果邮寄来的费用不够, 申请将不予办理(EMS邮寄费用, 国内为30元人
民币, 蒙古国为140元人民币).
持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签发的护照者必须到瑞士驻上海总领事馆申领签证。持广东,
福建,海南和广西签发的护照者必须到瑞士驻广州总领事馆申领签证。其他情况均由瑞
士驻华大使馆受理。
瑞士驻华大使馆 / 领馆保留要求申请人提供附加资料, 以担保书申请或面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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