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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施7项出入境新政“聚天下英才”

    经公安部批准,21日起,江苏公安机关正式实施7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从而进一步便利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激发外籍华人回江苏创新创业热情,加大对外籍青年学生创业支持力度。

新政提出,对江苏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内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今起,外国人在苏南5(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居住生活将更加便利。新政规定,外国人在苏南5市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此外,新政对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开通“特别通道”:在苏南5市工作的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外籍华人,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籍华人在示范区内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同时,示范区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新政实施后,海外人才探亲、商旅也将更加便捷。据新政,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政策措施特别规定,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凭江苏省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规定称,对经江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2/5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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