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来自菲律宾的Mary接过了上海浦东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家政服务”)。凭此居留许可,Mary可以在上海有效居留一年。
提到“洋保姆”,很多人第一时间就会想到菲佣。这些洋保姆在中国几乎都没有工作签证,她们大多是以商务签证的名义,或非法滞留在中国境内,成为雇主家的“保姆和帮佣”。
而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禁止个人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也规定了非法聘用外国人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
之所以能在中国合规合法地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与上海推出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有直接的关系。为推动此战略的建设,上海于2016年9月公布了“人才新政”的30条意见,在这30条意见中明确提出:允许外籍高层次人才聘用外籍家政服务人员。
为了支持上海全球科创中心的建设,中国公安部于2016年12月推出了出入境政策的“新十条”,明确规定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可向上海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私人事务(S2字)签证入境。
此新政的推出,为外籍家政服务人员来华工作打开了大门。2017年3月,刘先生(上海某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向浦东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了申请,打算为其聘请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Mary申请一年有效期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家政服务”)。根据上海出入境管理新政的规定,因刘先生此前已在上海办理了外籍人员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所以此次才能够顺利聘请外籍家政服务人员。
刘先生为其“洋保姆”申请的加注“家政服务”的居留许可,是浦东出入境管理部门首次成功办理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居留许可。在新政实施前,外籍人员一般无法在华合法从事家政服务工作。而新政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可凭雇佣合同、人身保险、经济担保及健康证明等材料,为其聘用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申请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家政服务”)。这体现了上海作为开放前沿大城市的包容性与国际化。
在美国,公民一直可以为自己生活在海外的保姆办理签证入境美国,也就是“家庭雇员签证”,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雇员在国外有一固定居所,且他/她不打算放弃;雇员需出示前任雇主的证明材料,以说明其具有至少一年的个人或国内帮佣的工作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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