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6年11月5日签署,将于2017年1月15日起生效。协定生效后,中国公民持有效中国普通护照赴塞尔维亚旅游、经商或探亲,可免签停留不超过30天。
我们注意到近期有报道称,“2017年1月1日起,中国与塞尔维亚互相免签”,此消息不符合事实。请根据正确的生效日期安排出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