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非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6年3月1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和公务护照的公民和南非共和国持有效的南非共和国外交和官员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过境或停留,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者,在此期间免办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