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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权限下放至市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4日发消息称,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决定从201611日起,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专科学校及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两项行政许可业务全面委托给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以及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办理。

    广东方面规定,自2015111日起,凡按照中央关于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以及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聘请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一律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来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的,视为访问、交流、考察,驻外签证机关凭设区的市级()以上外国专家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为其办理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F字签证。

    根据中国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外交部的统一部署,广东省以及广州、深圳市外国专家局目前已经完成了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权正式签发《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18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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