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21岁的巴西人或持巴西永居签证的外国人,可为以下亲属办理家庭团聚 永居签证:
a)配偶;
b)需靠巴西方邀请人赡养的父母;
c)未满21岁的,或已满21岁但生活无法自理的未婚子女;
d)未满21岁的,或已满21岁但生活无法自理的未婚兄弟、孙子、曾孙;
e)凡第c)、d)项所列亲属参加大学或研究生课程的,可按两国待遇对等 的原则将年龄放宽至24周岁。
签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邀请人应提供:
a)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b)为被邀请人出具的在巴西公证部门做的经济担保书。如邀请人在国外, 经济担保书应经巴西驻当地领事部门公证。
2.被邀请人(签证申请人)应提供:
a)结婚公证或出生公证;
b)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c)未受刑事制裁公证;
d)在本领区居住的公证;
e)两张领事处提供的签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有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 姓名一栏和其他中文名称可用汉语拼音填写。
f)两张2寸黑白或彩色近照。
永居签证收费标准: 永居签证-2000元人民币 临时家庭团聚签证-1000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
- 为申请签证办理的中国文件均需经过巴西领事部门的认证,并收取相应费用。
- 除申请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外,每份文件需提供两份复印件。
- 使馆领事处和巴西外交部将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批,并电话通知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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