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短期签证适用原则及一般申办手续 :
1.短期签证分类
短期签证分为C 类申根签证、D 类短期签证和D+C类签证。C 类申根签证适用于一次或多次入境申根国家,但停留期6个月内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旅客。D 类短期签证适用于在比利时停留期超过90天以上的外国游客,此类签证只能通过比利时驻外使领馆申办。持此签证,在停留期内,可过境一个或几个申根国家。D+C类签证持有者入境比利时后,可自由出入申根国家,但入境三个月内须到比利时有关部门申办居留证。
2.申办比利时短期签证所需文件
(1)签证申请表,两张相同的身份证件近照;
(2)有效的旅行证件,如护照(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至少三个月);
(3)证明旅行目的文件(如:邀请信)和停留期间的住房证明(旅馆订单,私人住所);
(4)往返机票订单;
(5)最低数额为3万欧元的旅行保险;
(6)逗留期间足够的生活和返程资金证明。
资金证明可以是当事人的个人资金证明,也可以是担保人资金担保证明。
个人资金证明可以是旅馆订单、比利时可接受的现金、支票、信用卡、工作合同、银行证明、公司注册单或职业证明等,……。
担保人可以是比利时人,也可以是常驻比利时的外国人。担保范围应包括:外国旅客在比逗留期间的生活费用、返程费用和医疗费用。担保人应在住所所属的区政府办理担保手续(担保人不一定是邀请人)。经区政府认证的担保书原件连同以下材料须在取得认证后6个月内递交有关使领馆。
办理担保人担保。须提交下列文件:
①担保人近3个月的工资单复印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担保人资金证明。申办探亲签证的:担保人每月最低纯收入应为800欧元,外加要负担的家庭成员每人每月150欧元、被邀请人每人每月150欧元的保证金。申办访友签证的:担保人每月最低纯收入应为1000欧元,外加要负担的家庭成员每人每月150欧元、被邀请人每人每月200欧元的保证金;
②担保人的比利时身份证或比利时长期居留证复印件;
③担保人家庭成员构成证明和目前家庭补助金证明。
外交、公务护照的持有者、欧盟国家人员、莱因河的船夫、边境劳工、难民不需提供经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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