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起,北京、上海、广州的澳大利亚签证中心分别实施了“无护照审理程序”。北京、上海澳大利亚签证中心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广州澳大利亚签证中心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这意味着护照将不再随申请一起转交给澳大利亚驻华总领事馆/大使馆签证处,相关护照页的彩色复印件将取代护照原件随申请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