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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实施“无护照”审理程序,你知道吗?

    自2014年起,北京、上海、广州的澳大利亚签证中心分别实施了“无护照审理程序”。北京、上海澳大利亚签证中心于201471日起实施;广州澳大利亚签证中心于201491日起实施。

    这意味着护照将不再随申请一起转交给澳大利亚驻华总领事馆/大使馆签证处,相关护照页的彩色复印件将取代护照原件随申请转交。

 
  发布时间:2014/11/21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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