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简化商务人员签证手续的协定》已于2014年7月17日在巴西签署,并将于2014年8月16日生效。
协定规定,双方可互为对方商务人员颁发签证,其有效期最长为3年、可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期不超过90日、必要时可予延期,第一次入境后12个月内总停留期不超过18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