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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免面谈代传递被要求面试,应如何应对?

 

    申请美国签证有一种备受青睐的快捷申请方式,不需面试,申请材料少,即免面试代传递,通常14周岁以下、80周岁以下、或曾经的美国签证失效不超过48个月,并且最近一次美国签证没有被拒签,这次申请的签证类型与上次相同,则可以申请免面试代传递。

    大多数情况下,使用这项服务不需前往使领馆进行面谈。但是,同面谈一样,代传递服务并不能保证签证申请成功。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使领馆在审查通过代传递服务提交的申请之后,可能要求申请人亲自来面谈。而近期,从我中心接触或办理过的免面试代传递客户申请中,不少申请人接到了去领事馆面试的通知,这份要求面试的通知文件叫做221(g)表格。

    当然,即将或已经递交了免面谈代传递申请的申请人,也不必感到恐慌,通常被要求面试的申请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以常办B1B2类为例):

    一种是仅仅按照要求补齐材料或完成申请所需的基本流程:

1、 上一次申请美国签证时,没有采集到十指指纹,需要前往领馆采集指纹;

2、 照片不符合要求,例如不是近6个月拍摄的照片,或与上次签证照片相同,需要重新上传新照片;

3、 如为商务访问,提供的访问细节不够明确,要求提供完整的赴美行程;

4、 对于学历较高的申请人,可能要求提供详细的英文简历,包括发表过的文章目录和摘要;

    一种则是仅仅要求面谈,则可能是签证官对你所提交的申请信息有疑问,需要当面确认或解释:

5、 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与领事馆签证系统的存档大出入;

6、 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过长,例如在过去的一年内,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远比在中国停留的时间要长;

7、 持B1B2签证,在美从事与该类别无关的活动;

    对于这种情况,通常被行政审理或拒签的可能性会比较大,当然,如果你对这些始料不及的情况给与合理的解释,也仍然有可能很幸运的说服签证官,给你签发签证。

    总的来说,免面谈代传递并不一定会真的“免面谈”,有些情况可以未雨绸缪,但有些情况则可能“听天由命”,不论如何,应该专业、认真的对待你的每一次签证申请,有备无患才能防范于未然。

 
  发布时间:2014/7/22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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