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必须携带材料外,还需:
1. 由波兰公司发出的邀请信原件(用公司信纸打印并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去波兰进行商务活动的具体目的和内容(例如洽谈出口波兰的何种产品或进口中国的何种货物,贸易额为多少等),欲到达波兰的时间,停留的天数,赴波兰的费用由何方承担等,以及签发邀请信者的完整姓名和职位;
2. 发出邀请的波兰公司的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文件)复印件或传真件;
3.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英文派遣书(用单位信纸打印并由公司负责人签名盖章),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在单位的职务职称,派去波兰进行商务活动的具体内容,出访波兰的日程安排(时间应和邀请信一致),何方承担出访费用,担保该申请人将按期回国等,该函应附单位的联系电话或申请人名片;
4.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若去波兰参展,须提供参展费的汇款单据及波兰收款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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