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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探亲/访友签证

除短期签证信息中的1-7项外,还需提供:
 
8   荷兰担保人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如果适用,请也附上担保人的丈夫/妻子/伴 侣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9   担保人的邀请信,该信必须经荷兰当地市政厅签发并认证。
10  担保人的书面证明,保证申请人按时回国。
    如果担保人在荷兰居住:该证明由荷兰当地市政厅签发并认证,(可以包括在    邀请信里),该证明三个月有效。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填写完整并签字的担保书* + 担保人在中国的居留证复  印件+在荷兰的个人居住地址或与其亲属同住(市政厅签发的邀请信)
11  担保人的经济状况证明(例如,近三个月的工资单,近三个月的银行对帐单,    等等)
12  与担保人的关系证明:   
    -   探亲签证: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 如是其它关系: 出示证明关系的原件材料(照片, 信件+信封等)
13  中国申请人: 户口簿原件;附每一页的复印件。
14  外国申请人: 中国居留证原件;附每一页的复印件。
15  经济状况证明文件 (注意:没有足够的资金并不意味着签证会被自动拒绝!)
    有工作的人员: 出示单位证明信:
       - 请用官方抬头纸,盖公章,并注明日期及签字人的姓名和职位。
       - 注明雇用单位的完整地址,电话,传真。
       - 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位,工资,以及工作年限。
       - 注明准假时间。
       退休人员:   出示退休工资单或养老基金,或其他固定的收入证明。
       家庭主妇:   出示其丈夫的工作及收入证明,+经外交部认证的结婚公证书。
       无业的成年人:固定的收入证明
       未成年人:   出示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工作及收入证明          
16      独自出行或只与父母一方同行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出示其父母双方/法定监护人同意其出行的声明,需公证并经外交部认证+ 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监护关系的公证书。
 
  发布时间:2007/5/18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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