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各驻外使领馆的电子签证系统将陆续转换。系统转换后申请德国长期居留签证者必须接受指纹采集。
自下列时间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德国签证者必须在相应的德国驻华使领馆留下指纹: 德国驻华大使馆:2013年2月21日
驻上海总领馆:2013年2月28日
驻成都总领馆:2013年3月4日
驻广州总领馆:2013年3月11日
所有向德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德国签证申请的公民都有义务留下指纹。年龄在14岁以下的孩子以及享有迁徙自由的欧盟成员国公民的家属除外。
申根短期签证申请者不受此措施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