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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签证注意事项

根据规定匈牙利驻外机构有权向以下申请人发放签证:
  • 驻外所在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蒙古共和国;
  • 驻外所在国合法永久居民;
  • 无匈牙利驻外机构国居民。
上述人员可按如下方式递交签证申请:
  • 申请人可亲自递交本人或其家属的签证申请;
  • 如果为团队旅游,签证申请由被授权的旅行社递交;
  • 如果为公派团队旅行,签证申请由被授权的外事机构递交。
注意!
  • 上述规定未限制申请人必须亲自提交申请,然而,并不排除领事在其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要求申请人亲自前来;
  • 被授权的外事机构仅可以递送签证申请和领取签证结果,而申请表格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 对于幅员辽阔的国家或无匈牙利驻外机构的国家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领事有权接收并受理。
申请签证需要相片一张,该相片须达到如下要求:
  • 拍照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 彩色;
  • 尺寸符合证件使用(35-40毫米宽);
  • 真实、干净、效果好;
  • 包括面部全部(显示整个头部及肩膀);
  • 背景为浅色;
  • 非宗教原因不得佩戴头饰;
  • 正面照。
可以戴眼镜,但眼睛必须清晰可见,并且镜片不反光。
只有宗教原因才可佩戴头饰,但面部细节必须清晰可见,并且头饰不能遮盖面部。
签证申请所需相片必须符合上述标准。否则,请申请人更换符合以上要求的像片。
 
工作时间
递交签证申请: 周一至周五9:00 – 12:00
领取签证申请: 周一至周四14:00 – 16:30,周五9:00 – 12:00
 
受理签证申请时限
1.
    
A、B、C类签证常规受理:
    
5至7个工作日
2.
    
A、B、C类签证加急受理:
    
1个工作日
3.
    
D类签证受理:
    
两个月
注意!
  • 上述时限仅供参考。根据案件或申请人国籍的不同,受理时限可能会延长;
  • 领事处建议申请人按规定、按时递交申请,尤其是国庆日和法定节日、休息日的时候;
  • 领事处将会在申请人旅行之前最早3个月时开始受理申请;
  • 签证申请的加急手里并不属于特权,领事处会基于该案件的具体情况或领事处自身的工作量及工作程序安排受理。
 
领事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0号 100600
电话:86-10-65320665(领事处),86-10-65321431或1432或1433(总机)
传真:86-10-65322719(领事处),86-10-65325053(总机)
电邮:consular_office@pek.kum.hu
网址:http://www.huemb.org.cn
 
上诉及变更
  • 对于A、B、C类申请的拒签决定申请人不能提起上诉或变更;
  • 签证申请一旦被拒绝,申请人可以重新递交申请并重新交纳签证申请费;
  • 对于D类申请的拒签决定可以在必要情况下以书面结案报告形式进行合法更改;
  • 如果申请人要对领事处的工作进行投诉,申请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领事处领导、驻外机构领导或直接提交匈牙利共和国外交部。
 
  发布时间:2007/5/17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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