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个部门联合下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规定持有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的外籍人员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绿卡”制度是欧美发达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人才竞争,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绿卡”制度自2004年8月由公安部、外交部实施以来,为包括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内的数千名外国人办理了永久居留手续,提供了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整体快速推进,在我国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数量迅速增加。我国“绿卡”门槛高、适用范围小等问题日益突出,亟待解决。
《办法》针对外籍人才来华工作普遍关注的就业、签证居留、通关、投资、职称、子女教育、社保、住房公积金、购房、办理金融业务、购物、旅行、驾照等方面问题,逐条规定可凭中国“绿卡”享受相关国民待遇。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外籍人员永久居留制度,为我国积极应对国际人才竞争,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引进机制,营造良好的外籍人才工作生活环境提供了政策保障,必将吸引和支持更多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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