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说,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
《决定》规定要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
在公布的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此前需要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行政审批许可的“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一项赫然在列。即是说,以后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出境参加培训、实习、进修、研修、学习等,组织单位无需事先申请相关资格,这同时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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