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申请
本总领事馆为中国公民及其他需凭签证进入新加坡的外国人签发签证。若欲查询您是否需要签证到访新加坡,请参阅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网址。
签证受理费: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签证受理费将调整为每人102元人民币。无论签证是否被批准或于递交后取消申请,签证受理费恕不退还。
签证受理时间:
若中国公民的护照由以下城市签发,一般情况在收到全部申请资料并无需进一步核实后的 2 个工作日(包括递交日):
北京、成都、大连、福州、广州、杭州、昆明、南京、上海、沈阳、深圳、苏州、厦门、天津、西安、重庆、哈尔滨、济南、青岛、无锡
其它一般情况是收到全部申请资料并无需进一步核实后的 3 个工作日(包括递交日)
签证类别:
· 商务签证 - 前往进行商务谈判,参加会议和讲座的人员申请此类签证
· 观光签证 - 前往旅游,或由于其他私人原因前往新加坡的人员申请此类签证
· 入境签证 - 已持有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和人力部(MOM)批文的人员申请此类签证
递交签证申请
申请必须于上午8:30至11:30之间递交至本总领事馆。
领取签证
领取签证时间为下午 16:00 至 16:30
通过网上SAVE系统的申请者,应该于领馆工作日 14:00 之前递交相应的签证申请材料,领取签证的时间则为当天下午 16:00 至 16:30。
签证申请表格 (FORM IMM14)
以协助您填写签证申请表格,我们预备了以下文件供您参考。 请点击 教您如何填此表
签证样本
签证递交之日一般即为签证签发的日期,签证一旦被签发,其有效期将不再变更。 因此,申请者不应过早 (如在预计出发超过一个月以前)递交申请材料。若签证过期,申请者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在领到签证时,应仔细核对签发日期及签证有效期。 请参照 签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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