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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就业门槛:放松还是加紧

      在刚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务院关于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就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反映,外国人来华就业的门槛是放宽还是加紧,就业后的待遇问题等引起许多常委会委员的热议。

  金硕仁委员指出,在考虑我国公民的就业问题的基础之上,应在边境地区适当放宽邻国劳务人员就业。“有些地方用工荒问题很严重,特别是纺织服装业等等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和企业的劳动力很缺乏,开工率有些只有20%、30%,因为没有人去就业。有些边境地区的邻国劳动力资源还是比较丰富的。”他说,“当然这些国家的人进来以后有管理的问题,也有敏感的问题。但是,为了搞活地方经济,搞活企业,这些邻国外国人到我们境内就业以后,会有很多的方式方法去管理好。请有关部门研究好此建议。”

  同时,金硕仁委员建议进一步放开外资投资者准入门槛。有些地方规定根据投资额大小,法定代表人可以发给长期居留证。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国外投资者投资额不大,但是也为我国做出了贡献。但是,几个人合伙投资的情况,只发给一个人长期居住证。“其他人也都需要长期居住证。这样一来容易挫伤他们投资的积极性。所以,应该适当放开为好。”

  郑功成委员认为,应当将劳动力的国际流动与就业问题统筹考虑。各种人员进入中国就业,既有高端的又有低端的,还有比我国的农民工更低端的。同时,我国的劳务输出规模越来越大,也存在着缺乏有效组织和实施的问题。如何明确适度对外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现在这方面没有具体的规范。因此,他认为将国内国际的两个劳务市场有机统筹协调好并且制定相关的政策,非常必要。

  郑功成委员说,要强化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出境、入境就业的管理。“目前在这方面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基本处于放任状态,而这种管理又是外交部门无法兼顾的。因此应该强化这方面的机构,至少应该在中央和省级政府主管部门中有专门的机构专司其职,才能规范有序地管理好外国人在华就业。”

  关于外国人在华就业后的相关待遇也是郑功成委员比较关注的。他说,国外劳动力在境内合法就业的是否能参加社会保险,如何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因为涉及到外事,较为敏感。因此必须完善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同时加强管理和监管是非常必要的。

  李祖沛委员关注的是“侨团”问题。他注意到,现在个别境外注册的所谓华人华侨团体在国内活动,摸准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迫切心情,打着“世界性、全球性”侨团的招牌招摇撞骗,影响很坏。他建议国务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对在中国境内活动的境外及外国社会团体应该进一步加强管理,抓紧研究出台境外及国外社会团体在华活动的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12/5/3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3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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