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2月18日起,越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执行两项有关外国人员就业的新法令。
新法令中规定,所有雇佣外国人员的越南公司,均需要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公司聘用外籍人员的用工情况、外籍人员移民身份等。另外,对于在越南就业的外国企业代表处、外国非政府机构的代表,需要申请就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