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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旅游签证须知及材料清单

印度旅游签证须知及材料清单

旅游签证

 

旅游签证的签发对象是申请者前往印度的唯一目的为旅游、休闲、观光、非正式探亲访友。

 

依据中印两国20036月签订的关于简化签证程序的谅解备忘录,针对中国公民可以签发三月期单次往返旅游签证。

 

需要递交的材料:

 

· 机票预订单

· 详细的旅游行程安排

· 人民币一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提示:旅游签证自签发之日起即开始生效,续签申请可以前往印度内政部的外事处办理。如果首次申请时签发的是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旅游签证,续签时签发的签证期限最长为3个月。

 

旅游签证提示:

 

两次前往印度旅游的间隔至少两个月。

 

在这两个月内如需再次赴印,必须向印度使领馆申请特别许可。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间隔期间,当申请者遇到某些突发的紧急、危急情况时,可以再次申请旅游签证,如:家人病重、去世,错过了回国的航班或者错过了去他国旅游的航班,或者其它有相关证明文件的突发紧急情况。印度使领馆审核申请者提交的突发情况的证明文件后,特别许可可以签发给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者:

 

a)申请者需保证符合如下要求:

i)再次申请的目的是遇到了突发紧急情况需要去处理

ii)再次赴印决不会从事任何商务活动,工作,留学,科研,等。

 

获得特别许可的申请者需在抵达印度后的14天之内前往当地(最好是再次赴印后首先驻留的城市)的外国人登记注册办公室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鉴于旅游签证程序的变更,印度政府规定:对于两个月内申请第二次入境的申请者,使馆将另收90元人民币杂项费。

 

针对某些旅游签证持有者,如果计划首次进入印度后,再从印度前往另一国家,然后再回印度,如果申请者提交了详尽的旅行日程和其它证明材料(如:机票确认单),使馆可以签发两次或多次往返的签证。

 

持有旅游签证的外国人士在没有多次往返签证或特别许可的情况下,移民边检部门根据其提交的旅行日程和其它证明材料(如:机票确认单),可以批准其再次进入印度。

 

从首次入境之日开始,至最后一次离境的时间,旅游签证持有者在印度停留的时间不能超过180天或90天(依所持签证的有效期而定)。

 

 

芬兰、日本、卢森堡、新西兰和新加坡公民落地签证的说明

 

201011日起,印度政府开始对芬兰、日本、卢森堡、新西兰和新加坡五国公民实行落地签证,该签证目前首先由新德里、孟买、钦奈和加尔各答机场的移民官签发,最多30天的签证有效期

 
  发布时间:2011/10/29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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