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签证申请中心被印度驻华使馆授权接受签证申请人本人递交的签证申请,同时也接受代办人或旅行社代交的签证申请。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本人递交还是其他人员代交,使馆认为所有的签证申请都是同等重要的,所有旅行社所代理的签证申请也不存在优先被受理、被审批的特权。
印度驻北京签证申请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 Inn,2组团A座,9层A区,A901至919室.邮编:100010
印度驻北京签证中心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指定假期除外) 提交申请时间: 上午8点至下午3点 领取护照时间:<上午8点至下午3点
签证受理注意事项: 1. 所有签证申请者所持护照的有效期应在六个月以上。 2. 所有申请表都应填写完整,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签证申请中心不接受填写不完整的申请表。申请表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当面递交或由其代理人提交。 3. 浙江省、江苏省和上海市的申请人,如持有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请前往印度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如持有因私普通护照,请前往申请签证。 4. 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海南省、云南省、四川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申请人,如持有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请前往印度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如持有因私普通护照,请前往印度签证申请中心申请签证。 5. 印度政府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柬埔寨,越南,菲律宾和老挝的护照持有人纳入旅游签证-落地签证的计划。该有效期为30天、单次入境,将由驻德里、孟买、清奈及加尔各答机场的印度入境管理处签发 旅游签证-落地签证计划对于芬兰、日本、卢森堡、新西兰和新加坡公民已于2010年1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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