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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张APEC商务旅行卡发出


  北京日报讯,近日,首开集团董事长刘希模领到了北京市首张APEC商务旅行卡。根据APEC商务旅行卡参与国规定,持卡人凭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在3年内可以自由往来于各APEC经济体之间,而无须办理入境签证;同时,持卡人每次入境最多可停留两个月。

  虽然,此次北京首张APEC商务旅行卡的发放仍属于试运行阶段,但对因商务需要经常往来APEC各国的商务人士却是一大利好。目前,北京市APEC商务旅行卡颁发对象暂定为:因业务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在本市注册的民营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商务人员。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持有效的中国护照;
  2)个人资信良好;
  3)无刑事犯罪记录或指控,无被其他经济体遣送出境的记录;
  4)所属公司与APEC地区有密切经贸往来;

  二、申请费用:
  外交部确定APEC商务旅行卡的收费标准为720元,各地受理部门收取一定的受理费。

  三、申请时间:
  由于审批国家较多,申请期限一般为3个月。

  四、适用范围:
  APEC商务旅行卡适用的经济体为18个,分别是澳大利亚、墨西哥、文莱、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越南。其中,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商务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发布时间:2010/9/1 编辑:全球商务签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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