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19日公布加强边界安全紧急追加拨款案下增加H-1B及L工作签证申请费用的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已提交调整身分(I-485)申请并且使用工作许可(EAD)工作的外籍劳工,不列入此法案下计算公司外籍劳工的比率。
于14日正式生效的加强边界安全紧急追加拨款案,对部分H-1B签证申请人加收2000元,对L-1签证(身分)加收2250元,增收费用计画将于2014年9月30日截止。适用范围是员工人数达到或超过50人,其中持有H-1B或L-1签证(身分)的员工人数超过总员工数50%的公司。
移民局官员在昨日的电话会议上表示,已更新H-1B和L-1签证的I-129申请表格,所有邮戳日期在8月14日及之后的相关申请,都需支付附加费用,不过移民局不会立即退还未交附加费的申请,而是会以要求补充材料(RFE)的方式要求补交。
在等待移民申请处理期间失去H-1B或L-1身分的外籍劳工排除在附加费所要求的员工计算比率之列,使许多公司人资部门放下心头大石,因为这类外籍员工的人数众多,可直接影响到公司是否须为新的H-1B和L签证(身分)申请人支付附加费用。
移民局指出,新的收费计画仅针对H-1B和L签证(身分)申请人转换雇主,并不适用于H-1B和L-1签证(身分)持有人为同一雇主工作时的延期申请。附加费用必须由雇主支付,不允许雇主转嫁给员工。
不过移民局表示,持有H-1B和L-1签证(身分)的半职员工,以及持有两类签证的短期来美劳工,都要被计入员工比率。员工比率以提交申请时为准,若之后的短期内发生变化,移民局不会追究。
若因雇主方面的失误错交了申请附加费,移民局将予以退还。不过应交而未交附加费的申请将不获批准,已交的基本申请费不能退还。
来源:世界新闻网 文/曹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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